《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加强保护毛里湖的湿地生态环境,让保护湿地的事业做到人人重视、人人宣传、人人参与,6月24日,津市市林业局和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在环湖所有乡镇配合下共同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
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固碳等重要的生态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界定了湿地保护和利用的范围边界,确立了湿地保护和利用制度体系,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的义务”。
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普及湿地保护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从6月份起,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以宣传湿地法为主题深入村组、社区、群众,开展《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分别在湿地周边的20个村社区张贴湿地保护法原文通告50余份、发放宣传折页1000余份,充分利用村社区广播站定时播放《湿地保护法》相关音频内容、在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宣传标语。并在城市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湿地保护法》相关内容。还利用新闻媒体及微信等方式,为群众讲解湿地保护相关知识、宣传湿地法律法规、传递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湿地保护,群众参与热情高,宣传效果良好。
下一步,湿地公园将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为契机,围绕“湿地保护”主题,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倡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湿地保护法律法规,主动监督、举报、制止各类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掀起关爱自然、保护生态、呵护湿地活动热潮,形成全社会热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